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研究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
师范教育研究
文◎汤斯惟
原文刊载于《音乐研究》2022年第3期。
摘 要:全民族抗战开始后,中国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缘于制度环境的变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文章通过对抗战时期设有音乐师范专业的6所高等院校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初步勾勒出这一时期中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基本轮廓,总结了主要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抗战时期我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知。
关键词:抗战时期;高等院校;音乐师范教育
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抗日战争进入全民族抗战时期。遵照“国民政府教育部”的相关法令,先后成立了“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国立中央大学师范学院”音乐组、“国立音乐院分院”师范科、“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系等高等音乐师范系(科)。这些音乐师范系(科)的建立,促进了这一时期我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发展。
一、抗战时期高等音乐
师范教育发展概况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为实现“抗战建国”之大计,针对师范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法令。我国高等师范教育较之战前来说,“乃复入一新的阶段”。1938年4月,“国民政府”颁布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强调“对师资之训练,应特别重视,而亟谋实施”;同年7月,“教育部”首次颁布了《师范学院规程》,规定师范学院以“养成中等学校之健全师资为目的”,同时,“师范学院分体育、音乐、图画、劳作、家政、社会教育各专修科。师范学院各专修科,于必要时得改为系。”该《规程》首次对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做出了规范性的要求,不仅为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准则,而且在国家层面也为其发展提供了保障。至此,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开启了一段新的发展历程。
1938年,李抱忱向“教育部”提交了《抗战期间音乐教育工作计划书》,提出应建立一所“音乐师范专科学校,而这个学校是要从音乐干部训练班蜕脱出来的,是将来音教的一个基本工作”。根据此条建议,1940年福建省音乐专科教员训练班,改组为“福建省立音乐专科学校”,除了5年制本科外,特设3年制师范专修科和5年制师范专修科,“以教授音乐理论及技术,培养中小学师资及专门人才为宗旨”,校长为蔡继琨。1942年8月,改制为“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1943年,中央训练团音干班,改组为“国立音乐院分院”,招收3年制师范专修科学生,以“培植中小学音乐师资及部队军歌干部为宗旨”,院长为戴粹伦。虽然“国立音乐院分院”设有4年制本科,戴粹伦也有意将分院办成一所专业音乐院校,但事实上,在抗战时期,“国立音乐院”却坚持将分院定位为一所以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为主的师范院校。
1939年3月,唐学詠在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上提议:“为适应中小学音乐师资之迫切需求,亦可就各大学原有音乐组系或专修科,一律改为音乐师范科”,该提议经音乐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后,决定由音乐教育委员会提请“教育部”,“督促中央大学师范学院恢复音乐系或音乐专修科”。自大会一结束,“国立中央大学”就开始积极准备恢复音乐组,后经各界多方努力,“国立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终于1943年8月在重庆沙坪坝重组。音乐组隶属于师范学院,其办学宗旨是:“培养纯正坚实之艺术基础,完善之技巧,对于艺术原理上健全之认识,以造就中等学校之艺术师资与能力发挥之专才”。周崇淑任重组后的第一届主任。
1940年4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重庆召开了第二届全国高级师范教育会议,期间音乐教育委员会正式提请《师范学院增设音乐系或音乐专修科训练师资案》。同年9月,根据1938年“教育部”颁定的《师范学院规程》之“筹建女子师范学校”的规定,“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在四川江津白沙镇建立,内设音乐学系。“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不仅开创了我国近代音乐师范本科教育的先河,而且更影响了当代中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发展。抗战时期,杨仲子、吴伯超、张洪岛先后出任“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主任。
在音乐教育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委员们曾提议:“建议教育部,督促国立师范学院及西北联大师范学院添设音乐系或音乐专修科”。不过此建议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1941年4月13日,在音乐教育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上,李抱忱又再一次提请“指定国立师范学院一律增设音乐系案”,他认为:“训练优良师资,为改进学校音乐教育之基础,而音乐师资训练之步骤,应自中等学校音乐教师之训练始,现全国八个师范学院,仅有白沙国立女师一校设有音乐系,值兹特别注重师范教育之际,仅此专收女生之师范学院设有音乐系似嫌不足,似应指定其他师范一律增设音乐系,以期师资增多而收宏效”。随后,1941年8月,“国立湖北师范学院”创办了师范专修科音乐组,后于1944年1月改为音乐学系,喻宜萱任首任系主任。1942年10月,“国立师范学院”增设音乐专修科,唐学詠任科主任。
除上述音乐师范系(科、组)以外,“国民政府”为“抗战军兴,组织民众”,于1941年在四川璧山,创办了“以培养社会教育人才,研究社会教育学术为宗旨”的“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该院内设社会艺术教育专修科音乐组,招收高中、高中师范或高级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修业时间为2年。此外1941年7月创办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乡村师范专修科音乐组等也是这种类型。
根据194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编著的《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统计数据,抗战时期设有音乐师范专业的高等院校一共有6所(见表1)。
表1 抗战时期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系(科)一览表
这6所高等音乐师范院校(系科)的建立,不仅促进了这一时期我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新的发展,而且对推动我国近代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发展,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抗战时期高等音乐
师范教育主要特点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得到了新的发展,较之以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从年龄、学历、职称来看,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表2来看,这6所高等音乐师范系(科)的师资队伍建设有以下特点。
表2 抗战期间6所高等音乐系(科)师资队伍统计表
一是从各校的专职教师来看,虽然数量不多,但是整体而言却非常出色。他们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在专业上出类拔萃,或曾留学海外接受过系统、科学的音乐训练,因此,他们能够在教师数量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身兼数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二是从教师的年龄结构来看,以20—39岁的中青年教师为主,特别是3所师范院校和“国立中央大学”,40岁以上的教师仅有2人。由此可知,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系(科)教师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老中青三代相结合。三是从教师的学历层次、职称情况来看,有博士学位的1人,其他教师大部分都为音乐专业本科毕业,各个学校均有教授任职,有的学校还有外籍教授,总体的师资水平较高。
(二)招考录取方面
高等音乐师范院校的招考方式,在抗战时期曾有过多次调整。这些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考科目和招生录取的变化。
第一,从招考方式来看,同一院校在不同时期,或不同院校之间,所采取的招生方式都不尽一致。如“国立女子师范学院”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的规定,在1940年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到1942年则采取了划区联合招生的方式,从1943年开始,则采用了多样化招生的形式。又如1943年,“国立音乐院分院”师范科,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只在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院”设考点和报名点,所有考生必须到考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各校实行的是哪种招生方式,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的规定,其都会接受来自不同省市推选的保送生。
第二,从招考科目来看,各个院校考试科目也不一样。如“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1940年的入学考试,没有音乐专业的测试,从1941年开始,该系才逐步对部分考生进行了音乐专业科目的加试,到1943年“国立女师”实行多样化的招生方式后,所有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都必须参加音乐测验,合格后方可录取。而“国立音乐院分院”师范科和“国立福建音专”师范科,采用多样招生模式,他们的入学考试都需要进行严格的专业考核。相比一般专业音乐院校注重音乐知识测试,普通高等音乐师范专业则更偏重对综合知识的考察(见表3)。
表3 战时部分高等音乐师范入学考试科目
第三,从招生录取来看:一是招考地点的设置直接影响生源地的变化;二是不同招考要求会影响入学年龄的差异;三是抗战中后期,随着师范教育招考方式的调整,各师范学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师范生的男女比例渐趋合理。
(三)课程体系构建方面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既注重教学内容的广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又兼顾了专业技能培养的针对性和教学实习的多样性。
1.课程内容具有广泛性
高等音乐师范教育课程内容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课程整体建构方面,注重知识的广度。例如,本科音乐师范生,不仅要学习社会科学的课程,也要学习部分自然科学科目,还需要掌握哲学基本知识,像国文、外文、本国和西洋文化史都是必修科目。而音乐师范专修科,其普通基本科目虽不及本科全面,但也特别注意对学生知识面的拓展。这样的课程内容,不但可以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升能力,而且还能更好地适应战时中等师范教育对教师多学科教学的需要。二是在专业必修课程的建构方面,注重对音乐专业知识全面性的建构,学生学习的专业科目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音乐专业知识。例如,“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的专业课程,分为“必修科目,为乐学纲要、和声学、对位法、曲体学及作曲、指挥法、音乐史、国乐概论、领略法、音乐教学法、合乐、合唱、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国乐等,另有选科八目”。而“福建音专”三年制和五年制师范专修科的课程更为全面,学生除了要学习基础的专业科目外,还要学习“欣赏法、军乐、击乐器、民歌研究、昆曲、地方戏”等科目。整体而言,这样的课程建构,兼顾了音乐师范生在文理知识和专业知识上的平衡发展,以此达到其“教学目标,并非注意音乐之技巧,更求理解与认识,务期学生能普遍领略,平均发展”。
2.课程设置注重教育理论
从高等音乐师范专业的课程设置来看,所有师范生都要学习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学及学科教学法三门教育理论课,掌握其基本的教育原理、理论和规律,学习科学的教学方法,从而形成正确的教学观。按照《师范学院规程》的规定,本科师范生应修满22个学分的教学基本科目:第一学年,应学习6学分的教育概论;第二学年,要学习6学分的教育心理和6学分的中等教育;第三学年,须学习4学分的普通教学法。对于专修科师范生,“国民政府教育部”在1940年10月颁布了《音乐师范科教学科目及教学时数表》,对音乐专修科师范生规定:第一学年,学习6学分的教育概论;第二学年,学习6学分的教育心理;第三学年,学习4学分的唱游教材及其教学法和6学分的音乐教材及教学法。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各校对于教育理论课程在学时安排、学分设置上各有不同,但是都开设了教育理论课程,这对培养音乐师范生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良好的教育心理,以及提高教学能力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3.教育过程注重教学实习
“教育部”1944年颁布的《师范学院学生教学实习办法》规定:“教学实习分见习、试教及充任实习教师三部分,教学见习在第三学年分科教材及教法一科目行之,试教在第四学年教学实习一科目行之,充任实习教师于第五学年内行之”。“见习”指的是在“音乐教材及教法研究课”上,教授师范生如何去选择合适的教材,如何制订有效的教学目标,如何妥善进行课堂组织,如何顺利开展教学研究,以及如何合理运用教学教具等。“试教”即为在院实习,“由该科目教授担任指导,其试教时数每生每周三小时”,“集中在两星期内”完成。“充任实习教师”是学生在第五年的时候,“由本人接洽任教学校”进行实际的教学实习,如在第五年的实习期内,师范生能达到实习学校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师范学院才会给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和“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系,这两所师范类音乐本科院校,都严格遵从这一规定,这对提高音乐师范生的教学能力是极为有利的。
4.专业技能培养具有针对性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音乐师范生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培养,更注重从教学对象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应的课程。这主要表现在对专业课程的设置上。师范教育更侧重对专业知识的理论思考和实际应用,培养的重点不在于技术的纯熟,而在于理论与技巧的融合,各科目之间的融会贯通,以及在此基础上能否让学生正确地理解并掌握各种音乐技巧,让这些技巧最终为学生的教学所用。
5.课程体系构建不断完善
在1938年《师范学院规程》出台以前,高等音乐师范教育课程“向无一定标准”,因此,不同学校的课程体系都各不相同。《师范学院规程》颁布以后,即成为各校制订课程的标准,也成为音乐师范系(科)课标的准绳。如“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的课程,就严格遵循《规程》的规定,将课程分为四大类:普通基本科目、教育基本科目、分系专门科目和专业训练科目。这四大类课程相互融合、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构建起了教育理论与专业技能相结合、文化知识与专业理论相结合、教育实践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对于抗战时期音乐师范专修科的各学校来说,无论是“国立音乐院分院”“国立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还是“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等,他们在课程体系的建构上都深受“国立女师”音乐学系的影响。这些音乐师范专修科,虽然在学制年限上比本科少一年,但是对于课程体系的构建,却没有丝毫的放松和减弱。
(四)音乐实践活动方面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尤为重视音乐实践活动,其主要包括舞台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两大内容。
1.舞台实践活动
鼓励学生参加舞台实践活动,是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音乐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如“国立师范学院”曾多次举办音乐会,如“期终学绩音乐会”,以及参与音乐专修科科主任“唐学詠博士个人作品音乐演奏会”等。又如,“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也经常举办音乐会,1942年12月24日晚,为庆祝“国立女子师范学院成立两周年”,音乐学系举行了一次专场音乐会,节目甚为丰富,有大合唱、独唱、二重唱、琵琶、二胡独奏等,音乐学系的学生和老师同台演出。此外,“国立女师”音乐学系还让学生走出校园,参加校外的一些演出。1943年1月10日,音乐学系师生应重庆私立聚奎中学、新本女中的邀请,赴两中学举行演奏会。“国立福建音专”同样也给师范生创造很多的舞台实践机会,并鼓励学生多上舞台,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如1942级三年制师范专修科学生吴逸亭,于1943年4月在南平举行了一次二胡独奏音乐会,演奏了刘天华的《空山鸟语》《光明行》《良宵》等经典作品。这些舞台实践活动,不仅能快速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还让他们在演出中积累了宝贵的舞台经验。
2.社会实践活动
抗战时期,尤其是全民族抗战开始后,高等音乐师范教育还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时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就是将音乐实践活动和民族精神动员相结合,进行广泛的抗日宣传。如1943年2月,一些“福建音专”师范科的学生在老师汪精辉的带领下,到闽南各地开展抗日宣传巡回演出,1942级师范生吴逸亭的二胡独奏《光明行》、何雪瑜的女生独唱《丈夫去当兵》等节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又如,1944年12月,“国民政府”组织“福建音专”“永安师范学校”等,在永安体育场举行了一次“万人大合唱”,其目的是号召广大青年从军报国。再有,1945年1月17—21日,“国立音乐院分院”师范科的师生们,在重庆青年馆举行劳军音乐会,表演了《游子吟》《远征军之歌》等鼓励青年积极从军的音乐作品。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检验了学生的学习成果,更体现了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担当精神,对激发全民族的抗战热情,争取抗战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上述几方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到,抗战时期的音乐师范教育,不仅仅是培养音乐技术人才,还兼具着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格、广阔的学术视野、自觉的社会责任与时代担当,以及通过教育来唤醒学生内在价值的能力。这种注重专业技能之外的精神层面的培养,不仅为抗战时期所需要,对今天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发展,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抗战时期高等音乐
师范教育主要问题
抗战时期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虽然得到了新的发展,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区域布局不合理,资源分配不平衡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受战局不利的影响,1937年11月,“国民政府”迁都重庆。随后,大批高校、科研机构等陆续内迁,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对高校进行了合并、重组、新建,对各学科、院系、招生政策、课程安排等进行了调整。这显示出“国民政府”希望开拓西部、服务“抗战建国”的战略意图。具体来看,战时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主要分布在以下几个区域:一是以重庆、四川等为主的西南山地;二是以湖南蓝田、湖北恩施等为主的湘西、鄂西南山地;三是以福建永安为主的华东山地。此外,受战争的影响,原有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布局被彻底打破,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整体从北迁移到南,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重心也移到了南方。从当时全国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整体区域分布来看,显然存在着教育布局不合理、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二)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中存在“生荒”问题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虽然通过新建师范院校、减免师范生学杂费等措施来推进高等师范教育,但是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甚至出现了师范生“生荒”的问题。对于音乐师范来说,“生荒”问题更为突出,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报考条件限制了招考人数。1942年“教育部”颁定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第八条规定:“师范学院入学资格,须曾在公私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毕业”。也就是说,考生欲报考高等音乐师范专业,必须是高中(或高中师范)毕业生。可是这些高中毕业生在投考时,大多会选择四年制普通本科院校的国文、理化、医学等热门专业。同时,在这些高中生中,有音乐爱好的,且欲将音乐作为专业的学生并不多,加之当时我国的基础音乐教育极为落后,因此,有一定音乐基础、喜欢音乐、更愿意将音乐作为主修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寥寥无几。
其二,学制年限影响了生源。以“国立音乐院分院”为例,音乐师范专业的学制只有三年。学生在三年里能学习的专业知识十分有限,而音乐是一门需要从小训练且对天赋要求颇高的学科,三年的学习只能浮于表面,在技能方面远不如同校音乐专业的同学;因此,“国立音乐院分院”院长戴粹伦也不禁感叹道,师范生“在校期间受本科同学歧视”;而等到这些师范生毕业入职后,又因技艺不精,“遭不平待遇”。如此状况,不仅让师范生陷入尴尬的境地,也影响了师范院校的生源。
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生源的具体情况,可参见表4—8。
表4 “国立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历年学生
表5 “国立湖北师范学院”音乐学系历年学生人数统计表
表6 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1940—1945年学生情况统计表
表7 “福建音专”三年制师范专修科入学及毕业人数统计表
表8 “福建音专”五年制师范专修科入学及毕业人数统计表
从以上表格所列数据可以看出,抗战时期,有的学校在个别年份的招生人数确实很少,即使有幸招到学生,但到毕业的时候却大为减少,可见“生荒”问题十分严重。
(三)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中的“师范性”问题
纵观抗战时期这6所设有音乐师范专业的院校,除3所是由独立师范学院设置的音乐师范系科以外,其余3所院校,有1所附属于普通大学师范学院,2所为专业音乐院校师范科。不可否认,在战时教育资源和音乐师资极其缺乏的情况下,无论是普通大学师范学院设立音乐科,或是在音乐家集中的音乐院校开办师范科,都是极其不容易的。但是,这其中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关于“师范性”的问题。
第一,这6所院校的音乐师范系(科),虽然其开办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不过由于学校性质不同,因而各校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手段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如“国立音乐院分院”同时招收本科生和师范生,音乐院开办师范科有着经费、师资、设备等先天优势,但是在学生方面,本科生和师范生的基础不同、学习年限不同、待遇也不同,当两类学生同在一校学习时,必然会出现“国立音乐院分院”师范生“在校期间受本科同学歧视”的情况。
第二,在课程标准的制定方面,虽然师范学院音乐系(科)所设科目与专业音乐院校所设科目,在名称上相同,但是因两者目的不同,所以在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上都各有侧重。实际上,在普通大学师范学院及专业音乐院校师范科的教学过程中,老师在授课时,或多或少会按照专业音乐的思路进行讲授,从而忽略了其“师范性”,也出现了“学”和“用”之间的断层。
第三,抗战时期,音乐师范教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整个音乐教育界存在着一种普遍观点,认为音乐师范的地位远不及专业音乐。事实上,在抗战时期,师范音乐教育是让位于专业音乐教育的,这可以说是社会对师范教育的一大误解。正是由于这些误解的普遍存在,也导致了音乐师范教育的特殊意义并未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其价值也未得到应有的彰显。
(四)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中的“学术性”问题
抗战时期,如何解决音乐教师“量”的问题,成为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主要问题。这也导致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对师范生的要求和标准大大降低,即尽量满足中等学校对音乐师资“量”的需求,在“质”的方面则表现出了“底线需求”。如果要想在“质”上得到提升,就必然会涉及对中学音乐学科建设,基础音乐教学方法、手段,以及中等音乐学科发展规律等一系列“学术性”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这里的“学术性”仅限于以中等音乐教育本身为研究对象,而非将整个音乐学作为人文学科范围下的科学研究。
因此,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学术性”,是由学校、教师、师范生共同参与完成的。当然,对于抗战时期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来讲,要达到上述的目标并非易事,因此,大部分的高等音乐师范院校在“学术性”方面是缺失的。不过可喜的是,在这一点上,“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学系,却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如音乐学系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一篇毕业学术论文。对于论文的内容,学生既可以结合中等音乐教育进行研究,如有学生撰写了《中小学音乐教育之理论与实际》《论中等学校音乐教育》等论文;也可以对音乐本体进行探讨,如有学生写了《论音乐的民族形式》《歌剧研究》《中国音乐的书籍问题》《中国中古期的音乐》等论文。虽然这些题目对于本科生来说,选题都比较宏观,并且也不全是针对中等音乐教育,不过,对音乐师范生进行学术论文写作的训练,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对音乐这门学科进行系统、科学、理性的思考,从而提升自身的学术修养,推动学科的发展。
总的来说,在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学术性”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并且“师范性”和“学术性”也处于相对割裂的状态。很多人单纯地将专业技能作为评判音乐教师水平的唯一依据,这样的评判标准,既会让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失去其“师范性”的特色,又会让“学术性”成为“师范性”的牺牲品。
结 语
抗战时期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得到了新的发展,积累了一些教育实践经验:
其一,注重对师范学生的人格培养。抗战时期的高等音乐师范教育,不仅重视扩展学生的知识面,注重专业技能训练和教学实践,而且还特别强调除知识、技能与实践以外,培养师范生教师的人格和专业精神。所谓“为师者……最要者莫过于教师人格之养成”。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关爱、对知识的更新、对自我道德品质的修养等,都属于教师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具备健全教师人格的师范生,方能在教学中达到以音乐育人、以音乐育德的目的。
其二,课程结构利于发挥整体性功能。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课程结构,大致分为普通基本科目、教育基本科目、分系专门科目和专业训练科目四大类,这有利于发挥音乐师范课程的整体性功能,突出音乐师范教育的特点。
其三,重视音乐实践活动。抗战时期,高等音乐师范教育的音乐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舞台实践和社会实践,尤其在社会实践方面,将音乐实践活动和民族精神动员相结合,进行广泛的抗日宣传。这不仅有助于激发全民族的抗战热情,争取抗战的胜利,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担当精神。
项目来源:本文为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抗日战争研究专项工程重大项目“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9KZD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信息: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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